根据《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东阳市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21〕21号)、《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服务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22〕18号)、《关于印发〈东阳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人社〔2022〕43号)和《关于印发〈东阳市新联小区人才公寓管理分配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国资办〔2023〕1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人才公寓购租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905办公室、电话86633480)反映。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
一审:黄斯鑫
二审:楼晓明
三审:李雅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