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3-13 来源: 东阳市文广旅体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拟将禹门里2—3号民居等65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79-86683267

联系地址:东阳市卢宅街21号

附件:东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