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13 13:58 来源: 东阳市教育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5.户籍要求: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

二、招聘计划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网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下午5:00,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确认

1.网络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前往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考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2026年3月27日下午2:00—4:00,东阳市外国语小学江北校区(江北街道湖莲东街299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表(附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表(附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6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录取及学习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国(境)外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委托他人,需携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确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3.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组织

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上午8点;

考试地点:东阳市外国语小学江北校区(江北街道湖莲东街299号)。

2.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为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4,招聘计划4—9人的按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

4.总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选择岗位。

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5.说明

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时有效。

(四)学校选择

1.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学校选择后不得更改。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1.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入围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聘用的依据。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6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的。

2.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起计算)。

3.已和东阳市教育局签约的考生不得报考。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655732、0579-86092196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资格确认授权委托书.doc

东阳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一审:程洁茹

二审:李芳枝

三审: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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